根据省、市文件精神,为适应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0名。
一、人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我市户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登记失业就业困难人员:1.大龄就业困难人员(“4050”人员);2.城乡零就业家庭成员;3.毕业半年后仍未实现初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4.持有省人社厅或教育厅已发放证明证件的困难家庭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5.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7.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8.失林失地农民;9.随军随调家属;10.刑释解教人员;11.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12.建档立卡的适龄贫困人口(仅享受岗位补贴)。
(二)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8年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