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面向社会为东营市现代渔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第四次经济普查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6名。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6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任职年限、年龄可适当放宽,招聘人数不超过2人;
(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八)存在以下情形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纪检、财务、审计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8年8月6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东营市现代渔业示范区管理委员第四次经济普查政府购买服务招聘计划一览表》。